陆照年只淡淡瞥了他一眼,眼中略含警告之意,擦了支火柴,低头点烟。
江大小姐,出门向来都是前呼后拥,在小汽车还是稀罕物件的年代,她的一大爱好就是收集市面上各种豪车。那时候的江家后院,简直就是豪车展销会。
江月车技平平,连自行车也骑不好,认识陆照年后,总是缠着他教她骑自行车。把他哄成男朋友后,他心甘情愿充当司机,她坐享其成,车技反而越发生疏了。
“照年照年,你开慢一点,我的围巾都要被绞进车轱辘里去了!”
江月一紧张,不由自主收紧环在他腰上的双臂。他的耳垂立马烧了起来,强行放慢速度。
凉风习习,他载着大小姐穿行在北平的大街小巷中。江月渐渐放松下来,侧脸贴在少年彼时还略显单薄的后背上,“照年,你能不能给我开一辈子的车呀?”
察觉到身后的温热,陆照年手一抖,差点把脚踏车开到路边的田沟里。
清风中送来他的回答,混着春日漫天的柳絮,一片迷蒙模糊。江小姐猝不及防被呛了嗓子,咳得眼底漫起些泪意来,没有听清男孩的回答。
那时候,他和她都觉得北平太大了,那么多人一辈子都没出过北平,谁会想到他们最后会漂洋过海,失散在大洋彼岸。
收回心思,那小小身影已经消失在街头的车水马龙中。
在纽约大路上都能骑好自行车,的确是长进了不少。淡蓝色的烟幕中,陆照年久久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