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义还是摇头:“不敢听。”
淑娘敲了敲徐义的脑壳:“你这小孩, 怎么这么不机灵!”说罢便扒着门框, 企图瞅出点什么,瞅了半天又骂骂咧咧道:“你们这门做的太严实了,怎么连道缝也没有。”
徐义:“……”
屋内。
明璇翘着腿坐在椅子上,神态悠哉地端起茶抿了一口:“这也不算是个秘密,不过看你的样子似乎并不知情。”
沈乔坐在椅子上抖腿。喝了半天茶, 你他妈倒是快点说啊。
明璇放下茶杯, 慢悠悠地开口:“城主一直很喜欢听本座弹琴。”
沈乔:“这我知道。”
“但若说琴艺,整个修真界比本座厉害的人也不少, 他不必非要来听本座的。退一万说, 即便城主真的很欣赏本座的琴艺,本座借此获得了他一眼青睐,却也不可能在十年间纵容我造作。”
你也知道你作啊。沈乔内心吐槽, 面上却附和着点了点头:“嗯, 有道理。但这和主子手上的伤又有什么关系?”
“他手上的伤经久不愈,发作起来疼痛难忍。”明璇嘴角勾起, 眸中闪过一丝得意之色,“那些普通的镇痛曲对他作用甚微,本宫花了数年时间,终于谱出一首对缓解他的旧疾非常有效的曲子。”
沈乔疑惑:“经久不愈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会医不好?”
“谁知道呢。”明璇玩起了新做的指甲,将手移远欣赏了一番, 红艳艳的,煞是满意,“他来雾影城的第一天手上就绑着纱布,从来没拆过,也没人知道这伤是怎么来的。”
沈乔皱眉。得了,白浪费时间了,听了个寂寞,明璇对赵沉临的旧伤根本一无所知。
“所以你明白了吗?”明璇吹了吹指甲,语调悠悠,“只要他的伤好不了,他就离不开我。你跟我斗,最后肯定是死路一条。”
兄弟,你哪里来的自信?
依据沈乔对原著的记忆,明璇的结局并不好,死得很惨,被赵沉临砍断手脚丢到荒野,成了妖兽的食物,都没个全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