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我如果拿奖了,怎样?

而且丁峰还可以争取下歌王。

也就是所谓的最佳国语男演唱人奖。

这个奖呢,最年轻的得主,恰好是二哥。

二哥的专辑《公转自转》让他在1998年的时候,勇夺金曲歌王,那时候的二哥二十二岁。

丁峰是82年3月出生的,虽然已经过了22,但是还没到23岁生日,还算22

真的能拿到最佳国语男演唱人奖,那就比肩二哥了。

问题?

问题不大。

虽然很难,但是和吴思楷比,专辑销量和歌曲质量,吴思楷差远了。

思前想后,丁峰觉得自己有些过于患得患失了,正好,蛇团走了过来。

田馥真挨着丁峰坐了下来。

虽然刚才陈嘉画有劝过她,不过,田馥真的性格暂时也没想那么多,就算避嫌,那也不是今天的事情。

“先混过今天再说吧。”她自言自语,然后顺手就拉起了丁峰的手。

biubiu的就被甩开。

“阿峰,你一定能拿歌王!”田馥真鼓励道。

“哇,你对丁先生这么有信心,对我家杰伦没信心啊。”那边,小猪在搞怪。

“没拉,jay拿最佳专辑就好啦。”田馥真吐舌头。

几个少男少女在窃窃私语,没想到,前排的一个人却突然回过头来,向着丁峰挑衅道。“年轻人,这金曲奖可不是耍猴子,靠几首口水歌就想打败弯弯这么优秀的制作人。”

我靠,这谁啊,丁峰看了看,大脸,翻鼻孔,不认识啊。

田馥真轻轻地戳了戳丁峰,在他耳边窃窃私语道。“小虫。”

靠,原来是那孙子,不是,你说话就好好说话,吹什么气,还偷偷亲我耳垂一下做什么。

丁峰没搭理田馥真的骚扰,冷冷的看着小虫。用口型无声的说出“我~完全~没有~任何~理由~理你!”

“牙尖嘴利!”小虫气的牙痒痒,不过也没辙,本来没自己的事。

结果听见丁峰的声音,就忍不住讽刺下,然后被反杀,没辙,自己贱,怪谁?

只能气鼓鼓的回过头,无能狂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