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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惫的三个月之后,彭原回到了g市。

“阿嚏——”

彭原背着半人高的旅行包出了火车站,秋风已经很猛了,像跑来菜市场的花臂大汉似的。

彭原拖着一身散架的骨头穿过宽敞的站前广场,又趟过稀里哗啦的车流、横七竖八的小摊,最后在食物的香气和招徕客人的吆喝声中过了两条马路,最后才摸出手机、拨打。

“景仪,你在哪儿呢?”

话筒里传来清晰的声音:“我看到你了,你向左转个身。”

彭原照做,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拥挤的车道,只在正中空出了点位置,像是遭到了路上司机的集体鄙视。

三个车位只有中间是有车的,孤零零地停着一辆干净的宾利飞驰。

宾利在本市租车行算是比较贵的,彭原不懂车,只觉得这样的豪车该在婚礼上出现。

彭原挤过人堆、扣紧话筒:“哪呢哪呢,我这只看到一辆婚车啊?”

在他正纳闷的时候,车窗摇下,丁景仪迈了出来。

时值深秋,丁景仪穿着深红色的西装外套,衣领上覆盖着白色蕾丝,左胸有一处戒指大的金色环形刺绣。

他还戴了一副紫色墨镜,镜面下角有对称的金色花纹,加上深灰色的防风面罩,与白皙的皮肤映衬,让丁景仪看起来像什么现代舞剧上的人物。

丁景仪打开车门:“三月之期已到,恭迎少爷回家!”

“咳咳……”彭原清了清嗓子,“怎么,让少爷坐副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