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今天早上报警,说目击到盛安安在大明山上被杀的全部过程,警方以巨额的悬赏金,引她前来警局做记录。”
“做口供记录的时候,我们发现方霞的话,完全前言不搭后语。一会儿说盛安安是在山顶被杀,一会儿又说盛安安是在深山处被杀。她谎称事情已经过去一年,自己记性不好,没记住案发地点。”
“后来,我们又问她,案发的时间。方霞这时候,明显是慌了,支支吾吾了许久,我估计她在心里没有准备过这个问题,故而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她在我们的逼问下,仓促的说了一个时间。”
“但据我们调查,一年前的这个时间,盛安安不在国内。她是在一个星期后,才从荷兰回来的,机场出入登记,还有她入关的信息。”
“远在荷兰的盛安安,根本不可能在那个时间出现在大明山上,更不可能和沈安安见面。”
因为那个时候的沈安安,也还在乡下。
这方面的信息,镇上的村民,都可以作证的。
两个远在天边,同时都不在江城的人,试问怎么可能出现在江城的大明山上。这分明就是在报假警!
局长继续道:“我们随后,对方霞进行了严厉的审讯,最后方霞承认了自己是受人委托,故意打这个报警电话的。”
“她原本已经准备好,在打完这个报警电话之后,就坐八点钟的火车离开。结果,她起了贪婪心,想来警局领上一百万的悬赏金再离开。”
方霞万万没想到,警察正在埋伏她,就等着她自己入瓮了。
方霞以为,她只是去警局登记一下身份,和随便做一下口供,就可以领到钱。她吃了没文化的亏,这种领悬赏的事,根本不可能由警方对她说的,并且还劝她过来领钱。
警方就是担心方霞会跑。
虽然跑了,也能找回来,但这过程要消耗许多人力物力,还会浪费时间,最好的方法,就是引方霞过来警局一趟。
她说的话,是真是假,一探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