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身材高大挺拔,身穿深色西装,气质尊贵。
“这位是”梅绛眯了眯眼睛,视力不太好,稀里糊涂道:“阿默?”
盛安安:“”
陆行厉不动声色挑眉,他把东西放下,让照料的护工出去,然后接手护工的工作,给梅绛剥橘子。
他剥一块,梅绛就吃一块,两人倒是互动得很自然,反而把盛安安晾在一边了。
“你都长这么大了?”梅绛还在感慨,把陆行厉当成阿默,和他唠叨起来:“还长这么高,多高了?”
陆行厉有整整一米八六,是标准的模特身材。
梅绛就想:才十八岁就长得这么高,以后是要突破一米九?
梅绛有老人痴呆,时而会记忆混乱,她不但认错人,还把他们的年龄混肴记错了,在她的记忆中,他和乖乖都还是孩子。
盛安安不得不出声澄清:“他不是阿默。”
“啊?”梅绛吃惊,又仔细瞧瞧陆行厉俊美的脸,恍然道:“哦,对,阿默没你长得这么好看。”
仔细一瞧,这人也长得太好看了,比阿默好看多了。
陆行厉莞尔微笑,一点暴脾气也没有,像是换了一个人,很有耐心的和梅绛说话,获取梅绛的好感。
终于,他问梅绛:“谁是阿默?”
盛安安倏然后背一凛,预感不妙。
梅绛觉得和这个年轻人还挺投缘的,
告诉他也没什么,她就说:“阿默啊,是安安的青梅竹马,她的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