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欢最讨厌别人碰她。
所以这么多年,面对自己暗潮汹涌的情绪,宁越一直都在忍耐。
这个男人是谁,怎能和他的阿欢如此亲近?
一时间,宁越有些窝火。
“阿欢,这位是?”
未等林郁欢开口,一旁的林琛率先伸出手来,嘴角弧度带着危险,又显得那般绅士。
“你好,我是欢的男友,刚刚很感谢您帮了我的小姑娘。”
微微一挪,林琛单手插兜挡住了林郁欢半个身子。他像是一条霸道的河,将眼前两人残忍分开。
宁越站在原地没有动作,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阿欢怎么会和一个高鼻子的外国人在一起。
狐疑的视线扫向林郁欢,宁越在等一个解释。
可对方就只是脸色平静的看着他,甚至连一句反驳都不曾开口。
半晌,在林郁欢视线之中,那粗糙的大手才握上林琛的。
两只手握在一起,最让人注意的,便是黑白肤色的强烈碰撞。
宁越从前常帮着父母下地,成年后又整日东奔西跑的,一只手早就晒的黝黑。至于林琛,养尊处优细皮嫩肉,手指上还带着颗名贵绿宝石。
仿佛烫手一般,宁越红着脸抽出手,脸上难掩自卑之色,这是两个男人的较量。
林琛嘴角缓缓划出一抹笑,似是不屑。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嗅到空气中的不善气氛,林郁欢试图开口缓解。
“林小姐,您的事闹得医院里满城风雨,很难不知道。”
言谈举止之间,林琛已经拿出了他的鳄鱼皮钱包。一张银行卡被指尖带着抽出,随即送到宁越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