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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狐妖、猎杀是本能。

如果不是时祁嫌弃他们太脏了的话,甚至想要一口咬断他们的大动脉。

不过这把小刀也不错,割断的效果一样。

冷静、果断又强大。

小混混虽说都是冲动的性子杀了人,杀的大多还是贵族,但是来到了但丁镇之后就知道了生活艰难。

如果不拉帮结派的话,根本没有办法生存。

只需要动脑子想一下,他就决定跟时祁混了。当然,如果有更强大的人想要弄死时祁的话,那么他们毫不犹豫的可能也要倒戈相向。

毕竟在这里只有利己主义,不过时祁不在乎。

于是,那些想要看热闹的人们傻眼了。

时祁不仅没有被那个小团伙给围剿,甚至反过来当了人家的老大。

一下子成为了但丁镇的自己人,这就使得其他人再对时祁出手的时候就要考虑一下了。

时祁的做法也不是没有人想过,也不失为一个发财的办法。

每个地方都有不成文的规矩,哪怕是混乱的但丁镇也依然有着自己的秩序。在镇里,不要内斗。当然了,只要离开了但丁镇那就生死无论。

这就使得但丁镇里面能够维持正常的运作,甚至除了这边穷人才能消费得起的街道之王,但丁镇的东边才是真正的纸醉金迷销魂窟。

但那边的话,兜里没有几个金币是万万不敢过去的。

钱真的很难赚,除非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