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妖郁闷道:“被遗弃子女必须赡养遗弃自己的人,这法律真的合理?确定不是罪恶的保护伞?这样的法律条例是在纵容坏人犯罪吧。”
几个律师异口同声地叹气,然后有位律师站出来向桃妖解释:“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虽然在大部分情感上,没人愿意发生这样的事,但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这也许跟我们的国情有关系,毕竟流传了几千年的孝道文化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立法的时候自然也会考虑这方面的问题。”
因为眼前的孩子马上年满十六周岁,可以承担民事能力,他们也没有将对方当成小孩子,尽心尽力给桃妖做解释。
“你说你被遗弃了,你被虐待了,就算有证据,人家一句‘生恩大于天’,把你架在火上烤,你能怎么办?法官在判这类案件的时候会综合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往往不能给你一个满意的判决结果,所以这个条例应该是一个法律漏洞。”
“但这个漏洞,也可以说不是漏洞,因为法律只能做到相对公平,是无法做到绝对公平的,要考虑的问题太多了,毕竟不是所有的儿女都是好人。”
“你看我给你举个例子,万一父母在儿女年幼时已经尽到抚养义务,结果等到他们年老时,儿女白眼狼,不想承担赡养义务,突然以‘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将父母告上法庭,请求法官撤销他们的赡养义务,同时想办法找人为自己作证,别管这证据是真是假,万一被他们得逞了,而法律没有强制规定这项义务,岂不是便宜了这样的白眼狼?所以当没有这项法律时,坏人依旧能钻空子,并且空子更多。”
“你要知道坏人们之所以会是坏人,当然因为他们的良心都坏了,所以不管怎么样,他们都能找到法律漏洞来为自己谋利,因此不能说这个法律条例是犯罪者的保护伞,而且在司法实践中,确实有出现过法官判定子女不需要承担赡养法定义务的,但这种例子非常少,并且还是要父母犯了非常、非常、非常严重的错误,法官才会判定子女不需要赡养父母。”
那位律师强调了好几个“非常”,然后跟桃妖说:“很抱歉,你父母现在对你的所作所为,在你或者很多人的眼里看起来确实很严重,但构不成法律里的严重标准。”
“比如……我给你举个例子,就是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胜诉的,有一位女士在年幼时被其亲生父亲侵犯长达十余年,最终其父亲因为强丨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对方出狱后失去劳动能力时,将女儿告上法庭,希望女儿承担起赡养义务,法官便酌情考虑了这位父亲对女儿造成的伤害,驳回对方要求女儿赡养他的诉讼。”
这位律师说完,现场的其他几位律师都看着桃妖,眼神里好像在说,看,人家那么惨,法律才终于站在她那边,现在她只是被父母辱骂殴打,并且不给她上学而已,情况还不足够严重。
桃妖说:“难道就没有办法治这样的人吗?只能选择委屈受害者?”
几位律师只能无奈的摇头耸肩说:“没办法,关于这方面的法律,如今被遗弃跟被虐待子女并没有胜诉的先例,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填补这些法律的空白,可能还需要加强司法力度吧,但目前只能这样,所以说很无奈,我们可能帮不到你。”
这时有另一位律师说:“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规避掉赡养父母这件事,法律规定只要儿女与其他人形成合法收养关系时,便无需承担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不过……你的父母都健在吧?并且没有丧失抚养儿女的能力吧?”
桃妖说:“他们都很健康,收入也不错。”
律师只能遗憾道:“那就没办法了,你这种情况并不能满足送养条件,除非你不是亲生的,还可以操作一番。”
“送养?非亲生?”桃妖若有所思。
原本它以为能通过法律完成任务,但现在看来得换个方式。
律师们见它平静地接受无法规避赡养义务的事实,出于同情,开始给它支招,让它有办法安然度过未成年这段时间。
“小姑娘你也别觉得害怕,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虽然法律没办法帮助你,但还是有很多其他方法的,比如找警察、找街道办、找妇联、找学校,你不要害怕麻烦他们,只要你的家人敢虐待你,你就轮番找他们帮忙,甚至可以找媒体曝光他,将事情闹大让他们没脸,不敢再做坏事。”
“当然这些外力的帮助可能会让你的家人变本加厉,这时我们就得想办法增强自己,毕竟求人不如求己,在他们下次虐待你时,你可以选择反击,总不能自己傻傻的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