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昭昭瘪了瘪嘴。

昨天她和路珩之吃了顿饭,心脏跳得很不正常,整个人都像进入了一个莫名亢奋的状态,还好她化了点淡妆,就算脸红,也能说成是腮红打多了。

回到房间后,秦昭昭开始工作,但脑子总是时不时冒出一些奇怪的念头,而且只要一想到路珩之就睡在楼下的客间,她的心跳就又变得不受控制。

四舍五入,这算同居啊!

可是,路珩之是星迢娱乐的艺人,而且还是她手底下的员工,兔子尚且不吃窝边草,她这算什么?当初是谁信誓旦旦地跟莫涯和许言朗说,她绝不会和公司艺人谈恋爱的?是她!星迢总裁秦昭昭!

她绝不能自己打自己的脸。

路珩之知道秦昭昭今天要回连锦市,按照往常的习惯,早起出门晨跑锻炼身体,然后回来吃早餐,心神却一直牵挂着楼上的动静。

“我都说了我们老板是个颜控,你还不信。”

“那我被选中当老板助理,是不是说明我还挺帅的?嘿嘿。”

“再帅也比不过那位。”

私厨的学徒和秦昭昭的助理们坐在一起吃早餐,边吃边小声聊天,时不时还用不可言说的眼神瞟向路珩之。

路珩之早已经习惯了别人的视线,他前世曾经做过演员,第一门课程就是忽略镜头,刚开始的时候,因为他偶像出身,习惯性注意镜头,犯了不少错误,私下不停练习,他才熟练掌握这门课程,也能做到在众人视线之中,自然做自己的事情。

在其他人的眼里,晨光从旁边的窗户照射进来,落在路珩之的身上,美得像一幅画。

他们都敢肯定,路珩之作为艺人,红起来只是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