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稚欢的这番话在网上迅速发酵。
一开始大家不明白他说这话的原因,直到前几天《觉醒》的翻唱视频被翻出来,改编部分不仅没有千亿、叶辞柯、乔稚欢等人的名字,还赫然写着“改编:大橙娱乐”!
不过大家生气归生气,知识产权这种东西离一般人还是太远,很难理解。
一位音乐博主站出来,打了个生动的比方:“你做了个优秀的ppt,你同事说‘哎呀你这个ppt做得好好,能不能给我啊?’正常人是不是得给一斤白眼?”
“你没给,结果过几天,你忽然发现这人居然抢了你的ppt去做宣讲,啪,还把制作人那里换成了自己的名字。”
“大橙这一遭,就是抢了欢欢的ppt,直接说是自己做的。”
知识产权大家不懂,职场上这种小人是见得多了,舆论立即燃爆。
这时候舆论还只在圈内发酵,没想到大橙火速出通告,贴出合同相关条款,申明“学员在节目组期间创作的一切实物/非实物发明、创造、专利、文艺作品均属大橙娱乐所有,并持有其作品版权至创作者死后五十年”,表明自己有条款可依,还扬言要状告所有乱传“谣言”的网民。
原本这事的热度没多大,谁知这条通告一出,大橙一副“抢你就抢你,我还能用法律抡死你”的态度直接点燃了所有人的愤怒,凭一己之力将这事怼上热一,挂了一天一夜。
另一位音乐人也随之站出来,po出自己被大橙强买不成,擦着法律的边抄袭他的歌曲的事情,大家这个瓜还没吃完,紧接着又一个音乐人po出了相似经历……
随着事情越滚越大,游戏界、软件界、连电视剧都出来维权,先后贴出被大橙贴脸抄袭的事。
类似瓜实在太多,大橙居然祸害了数个行业,受害案例多到要靠思维导图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