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天生不喜欢,就是在冬泉城吃多了,就觉得有点腻。

而且他内心里觉得,这个肉还带着骨头,如果是在冬泉城,都是被人嫌弃的下脚料,能好吃到哪里去?

更何况,亚特兰斯做肉的手艺一定比不上冬泉城——他们那儿制肉手艺可是碾压斯诺城和卡拉第的。

不过,想到小水以后是他的上司,吉姆还是点点头,顺从地点了一个「糖醋肋排」。

结果,就是他看不起的这个肋排,刚吃了一口,就打脸了。

天呐,这肉做的也太好吃了吧?!

吉姆瞬间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

他们一家第一个解决的餐品就是这个,而且那汤汁也很好吃,勾得吉姆险些就要扑上去舔盘子了。

至于原本吉姆引以为傲的冬泉城的手艺,现在已经被他嫌弃得不行。

他们冬泉城对于肉食的处理方法主要是熏制和炖汤,前者就是用盐巴腌制新鲜的肉块,然后用草茎穿好后,挂在窗边风干几天,就成了熏肉,等吃的时候,随便做一下就可以了。

而后者,则是在肉还比较新鲜的时候,所有人都会凑到一个大锅前,用水煮开肉块,再加入盐和一些野菜,就算是很美味的食物了。

原来带着骨头的「下脚料」,被那种酸酸甜甜又咸鲜的酱汁调味后,居然可以变成人间至味。

这还不止,除了肋排,还有薄薄的切片的被称作「五花肉」的东西,用辣椒炒过之后,也是无比的美味。还有那个切丁的和野菜炒一块儿的小肉粒……

吉姆在心里把每一道肉食都狠狠夸了一遍,然后才学着众人的样子,把盘子清洗干净,整齐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