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一,混入队伍

人设换了换,从少爷变成了狗腿子。

这样还能在哭着说,丢了少爷回去会被打死。

又没斗气在身,正好直接死跟着小医仙回家,说自己当个苦力啥的。

完美!

什么,他方某人只喜欢被动?

根据自己的经验来看,方譬得出了一个结论。

好感度都不先刷满,你被动尼玛呢!

。。。。。。

有时候,计划这种事情,是真的和事情发展关系不大!

前面的出场和自我介绍都没什么问题,在哪些佣兵们各异的眼神中,方譬倒是成功的混进了队伍。

关键吧,方譬忘了他自己的体质早就不是正常人的范畴了。

那一身旺盛的气血和非人的生命力,对那些嗜血的魔兽来说,比肥宅快乐水对他方某人的吸引力都大。

为此,这只队伍从方譬加入开始,就已经遭遇了数次袭击。

虽然都是一阶的魔兽,基本没什么脑子,全靠本能的那种。

这些佣兵付出轻伤的代价也不是赢不了。

可架不住数量多啊!

袭击次数又那么频繁,现在一眼望去,佣兵队里除了不参与战斗,只负责后勤的小医仙之外,基本全员带伤。

哦,还有「弱不禁风」的方某人!

因为身上没有丝毫斗气波动,

这些人也不是什么有眼力的角色,愣是没人发现方譬的特殊,真的只把他当成了一个家族少爷的狗腿子。

只会给自家少爷逗乐子的那种。

也算是这些人没什么坏心眼,并没有强迫他加入战斗。

正因如此,方譬总不能真的把这些人活活坑死。

在尝试用杀气吓退魔兽失败,反而激起了它们的凶性之后,方譬摸着下巴,陷入了沉思。

要想继续当个人畜无害的战五渣,那战斗方面的能力肯定不能用。

视觉障碍这种能力,又对于依靠嗅觉的魔兽没什么作用。

那就只好找回初心,他方某人最擅长的事情,下药了!

人善智不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