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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盈盈也不客气,打着呵欠去睡回笼了。

等她再次醒来时,陆斌已经出门了,桌子上还压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锅里有早饭,记得吃。

沈盈盈抿唇笑了笑,过去揭开锅盖一看,居然是她之前教他做的红薯布朗尼,小灶里还温着一杯牛奶。

她把早饭端到桌子上,尝了尝大佬的手艺。

甜而不腻,口感细滑,比她做的还好吃。

天哪,原著里只说大佬会经商,可没说大佬还能入得厨房,简直学什么会什么,这还让其他人怎么活?

这就是设定的魅力么?太让人羡慕了!

吃甜点容易让人产生幸福感,沈盈盈觉得整个人都有点飘飘然——

在原著里大佬可是眼神就能杀人的反派,谈判桌上冷酷无情杀伐果断,谈判桌下脱了西装就能一打九,小弟无数,别说做饭了,吃饭的时间都不够。

然后现在她吃着大佬做的红薯布朗尼。

噢,这该死的反差萌!

就在沈盈盈沉浸在甜点的幸福感时,陆斌那边进行得也十分顺利。

他和王铁本来进城的时间就算早,往场赶到黑市时,倒爷和客人都还不算多,但今天他们来到之前,就已经有好几位客人在等着,一看到陆斌就围了上去。

这还主要是因为上星期陆斌只带了一斤无骨鸡爪过来,客人们怕来晚了没得名额,所以很早就过来等了。

陆斌将摊口摆出来,客人们一看这次量比之前多多了,都纷纷表示放心。这次年轻摊主还摆出了另一款糕点,因为有无骨鸡爪在前,他们对这摊口的质量都非常信任,很爽快地就完成交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