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洛璃又不能什么都不做,既然冷逸轩前世有个求而不得的白月光,那么他就把人抢了,让白月光永远都只能是他的白月光,看着却不能碰触。
还有,他不是在乎那些虚名,喜欢高高在上,站在最高之处睥睨众生吗?不是在心里鄙夷他含着金汤匙出生在豪门世家,有个好背景吗?认为他是靠着家里才能飞上枝头当凤凰吗?
那洛璃这辈子一点都不介意自己仗着家里势力欺负人,正好让冷逸轩尝试一下豪门世家备受宠爱,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纨绔小少爷怎么用豪门世家的手段欺负人!
现在冷逸轩的公司才刚起步,对这样一个没有背景的普通人,洛璃要折腾他,是再轻易不过了。
洛璃眼里翻涌起冰冷,冷逸轩想要上天,那他就趁着他现在羽翼未丰,展翅高飞之前,拔光他的毛,一根一根拔下来,享受拔鸟毛的乐趣,最后,折断他的翅膀!
洛璃现在做的就是拔掉冷逸轩的羽毛,从重生回国后他就开始在暗地里布好局,让人盯住冷逸轩的一举一动。
他去给容弈探班,突然又赶回去,是因为负责监视冷逸轩的人传来消息,冷逸轩最近三番几次往一家快要倒闭的小公司跑,似乎是想要对那要倒闭的小公司进行投资。
前世,商业频道对冷逸轩的采访里,他就有提及过自己在投资上的“丰功伟业”,冷逸轩第一次投资成功,就是一家资金暂时周转不灵差点倒闭小公司。
因为冷逸轩的投资就像一场及时雨,后来这家小公司起死回生,公司老板也是个厉害的,居然越做越好,在两年后就成为一家上市的大公司,冷逸轩也成为了这一家公司的股东之一。
现在,这家让冷逸轩赚得投资第一桶金,快要倒闭的小公司的股东就轮不到他了。
因为洛璃刚刚跟这个公司的老板签了合同,他直接收购了这个公司,成为了这家小公司的幕后老板。
洛璃从来最不缺的就是钱,就算以前在校读书时,家里的零花没少给,后来他出国读金融管理专业,就对投资起了兴趣,小金库里的积蓄就越来越丰满。
这快要倒闭的小公司是做电器零件生意的,老板是个聪明人,洛璃找上他,就提出非常优越的收购条件,那老板毫不犹豫就答应下来了。
公司刚起步,就有小人作祟,导致资金周转不灵,一直在亏本,变成个无底洞,怎么补都补不上,老板到处去拉投资,可很多有钱的都看不上他的小公司,有心投资就趁机占便宜,把老板折腾得焦头烂额,就在这个时候,洛璃出现了,轻易就解了他的困境。
其实,洛璃要的很简单,他虽然把公司收购下来成为幕后老板,却不出任公司任何职位,在没有重大事件时是不会干预公司内部运营,并承诺公司在收购后保持原样,一切决策权都由老板做主,也就是说洛璃是不管事。
老板思考过后后,就快速签合同,毕竟他的小公司再拖下去就要倒闭了,如果公司倒闭了,他前期所有投入就是打水漂了,所以,就算公司被收购,自己头顶多了个大老板又怎么样,最起码他也不亏啊。
收购合同一签,洛璃的资金立马到位,公司继续运营起来!
“美得”就是洛璃刚收购的小公司,“美得”的老板是个明白人,他愿意让洛璃收购自己的公司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希望公司内部主要人员太多太杂,洛璃虽然是幕后老板,拥有绝对的抉择权,可他又不管公司的事情,所以与其找一群投资人在公司里都勾心斗角,还不如洛璃一个,清净。
所以,洛璃跟“美得”老板是你满意我满意,大家都满意。
一拍即合,合同谈妥。
比别人多活了一辈子,在商场之上这些弯弯绕绕的事儿,洛璃看的比别人更清,冷逸轩会选择“美得”作为自己踏上投资之路的起点,不就是见着“美得”老板是个没什么背景的,人又老实。
洛璃在收购“美得”之前,就先暗中调查过“美得”的经营状况,虽然有同行使绊子,资金上的确稍有不足,只要熬过这一段,收益回笼就可以稳定,但是冷逸轩在暗地里下了一把黑手,“美得”好几个订单都被对家抢了,这就造成了收益回笼不足于投入,资金层断裂,在这个时候,冷逸轩以投资商的身份趁机而入,成为了“美得”的恩人和最大股东。
洛璃还记得死后看到的那本小说里有写,在冷逸轩成为“美得”股东的第五年,“美得”的老板因过度操劳病逝,在“美得”老板的妻女彷徨无助时,他伸出援手,接管了“美得”,最后将老板的妻女送出国外定居,然后就花式描写了冷逸轩有多么重情重义。
想起这段内容,洛璃就忍不住的翻白眼,真是好人坏人全给他做了,难道因为他的男主光环太耀眼,就所有人集体眼瞎?
第二十二章
暂时解决完紧要的事,出国比赛的那个发小终于回来了,洛璃被一通电话召唤出去,到了约定的地方,刚推开包厢门,就听到“嘭”地一声,纷纷扬扬,五彩斑斓的礼炮纸片飘了洛璃满头满身。
“欢迎回国,哦,宝贝儿!”
洛璃看着手里拿着礼炮的家伙,忍不住笑了,走上前拿起一旁放着的礼炮也给骚包的发小来一炮:“恭喜你又得比赛冠军,啊,亲爱的。”
两人四目相对,都忍不住笑了,然后抱成一团。
“你这小子,终于舍得回来了,我还想着是不是要再等两年才能见到你。”
“想你啊。”
站在旁边拿着礼炮的霍少华看着抱在一起的两个发小,眉角微微抽动了一下,道:“你们是八辈子没见过面呢,又是宝贝儿,又是亲爱的,好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