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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了一下记忆。

之所以只剩下三百多块钱, 是因为原主在和姚鑫结婚后的第二个月, 便有债主登门了,说是家里有急事,让姚家还钱。

七百块钱。

姚奶奶便表示, 家里刚办了婚事, 手里实在腾不开,想缓缓,但对方却说,也没法子, 家里孩子病了,等着钱救命呢。让姚奶奶凑凑手,好歹先还了他。

这不,姚奶奶立刻就想起阿锦这个孙媳妇手里的嫁妆钱,软言软玉的说想要借阿锦的嫁妆一用,甚至表示绝对不是贪图孙媳妇的嫁妆钱,而是真的没法子,毕竟对方等着救命呢。阿锦的心里是不乐意的,哪有用媳妇的嫁妆去还债的道理。

不过她心里不乐意,姚鑫却答应下来,劝说她,都是一家人了,且对方也等着救命,让她抬抬手,不要这般见外,姚父更是表示,可以先写下欠条,等手头宽裕,立刻就先还给她。

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阿锦作为一个新媳妇也不好拒绝,便也只能把钱拿出来。

只是,钱是‘借’了出去,但借条嘛,自然没写,姚父还了钱,就像是忘记了刚才说的话一样,新媳妇面皮薄,也不好开口要。

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过去了。

甚至因为阿锦现在已经接手家里一应的家务事,虽说是有给生活费不错,但姚家的孩子多,饭菜都比别家要多做些,给她的生活费往往都不够,需要她再贴补一些进去。就像是前两天,因为姚森考了全班第一,姚父和姚奶奶很高兴,变许了他做好吃的。

姚森便说要吃肉包子,纯肉的那种,姚奶奶便一口答应下来,让阿锦去张罗。

天知道,当时他们给的生活费,就只剩下不到二十块钱,但距离这个月过完,可还有十天的时间,便是日常吃喝,也都要仔细一些,更遑论要做肉包子,还要纯肉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