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了庐州,张静偷偷告诉她几件事情:首先,周小琪果然上门讨要赡养费来了,不过没等她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撒泼打滚哭嚎,张静这个小机灵鬼就打电话给上次帮她处理事情的贺中尉,贺中尉很快过来,找来了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又对接了一下庐州市政府的有关部门,处理完了赡养费问题。
周小琪狮子大开口,想要张丽一个月给她2000元赡养费,张丽惊呆了,说自己一个月工资才1500,怎么给得起2000元?周小琪便说你没钱,但小薇有钱啊,小薇还有好几套房子咧!要是给她一套房子也行。
贺中尉都给气笑了,说既然你死活不承认不是张丽亲妈,那做一下亲子鉴定好的?周小琪死活不愿意,说我就是她亲妈,张丽这个不孝女白眼狼。
市政府的办事员说既然这样,上法院吧,法院判多少给多少,我们说了不算的。
于是走了市法院的流程,市法院一年不知道要判多少此类案件,流程走的也很快,不到两周就判决下来,按照本市最低收入水平和居民生活标准,张丽每个月给付周小琪赡养费若干元,一直给付到被赡养人身故,支付形式双方商议。
周小琪胡搅蛮缠,说不行,要给房子。
法官说,房子是你外孙女田薇薇名下的,你儿女都有,轮不到外孙女赡养你。
张程还算讲点良心,对周小琪说你要是不知足,他也不养了,你跟张芸陶勇过去。
周小琪很知道陶勇是个什么东西,她没收入没房子,陶勇天天不得骂死她。她也舍不得亲女儿伺候她,有儿媳妇呢,折腾儿媳妇好啦。
二舅妈对周小琪不像以前那么好了,其实以前婆媳关系也不是很好,只是二舅妈会做人,嘴甜会哄人,周小琪也不怎么折腾儿媳妇。现在周小琪把在张丽这儿受的气对着儿媳妇发,二舅妈当然不高兴,有一天不伺候了,带着表妹张娅锦回娘家住了几个月。
张程天天回家连冷饭都没得吃,脾气就不是很好,跟周小琪吵了几架。周小琪又哭哭啼啼骂天骂地,倒不敢骂张程,怕他不养她,主要都是骂张丽,骂得极其难听。
张丽对周小琪彻底死心,连19年的养育之情也不念了。
周小琪就这么作妖了有两个多月,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不作妖了。张静说,大概是因为陶勇又进了一次派出所,拘留了15天;放出来没几天又不知道因为什么进去了,之后有“高人”指点,说都是因为周小琪,陶勇跟张芸打了一架,叫张芸去骂周小琪,不许她继续到田家来作妖。
田薇薇听得是叹为观止。
想想可能是市政府的人对派出所施压了,陶勇本来身上就有案底,想找点事关个几天很容易,吃路边摊打一架的事。本来市政府和贺中尉都想有话好好说的,但周小琪就是油盐不进,他们只好曲线救国。
现在可以说周小琪的事情解决了,张丽每个月给300元赡养费。周小琪的子女在户籍上显示为一子二女,也就是说赡养费应该平摊三份,一个月900元的话,一个老年妇女用不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