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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它隐约的记忆里,它曾经所在的地方,在山上可以随便玩,不光如此还可以去山脚下,它记得以前没去山下是因为太懒的缘故,不想走那么远的路。

它在心里默默想着,如果这次还能回去,一定要自行下山去看看。

等它回过神,兔子和南云钦已经出门了。

南云钦抱着一身雪白的兔子上了车,司机看到老板手里的兔子,忍不住夸赞了几句。

有黑熊这个活例子在,南云钦这么聪明,应当猜出她也听得懂,于是干脆不装了,直接把头埋进南云钦的怀中,如同害羞了一般。

南云钦知道小家伙儿羞赧了,但司机不知道,只觉得老板不愧是老板,就连养的宠物都比一般兔子有灵性。

到了公司,南云钦依旧把兔子抱在身前,从大堂穿过,直接走向总裁专用电梯,前台的两位小姐姐眼神尖锐,一眼就看到老板怀里抱着的兔子,两人对看一眼,眼中满是兴奋

“刚才那是什么?”

“天啦!莫不是我眼花了,不然怎么会看到高冷的老板抱着一只兔子。”

“不!你没有眼花,老板是真的抱了一只兔子来公司。”

如果不是还在上班,两人恐怕得一路尾随,偷偷看一看老板抱着的兔子,究竟长成什么样。

两人各自拿起手机,在群里面一阵宣传,等南云钦直上顶楼,公司大部分员工都知道他们平日里不苟一笑,冷漠疏离的老板,竟抱着一只兔子来公司了。

他们还真没想到,那么冷冰冰的老板,会养这么可爱的宠物,甚至有人猜测,老板会养宠物是因为有女朋友了,还有人猜测那只兔子,就是老板女朋友的。

一时间谣言满天飞,只是南云钦不知道罢了。

当然从进入总裁办公室后,就一门心思想要玩平板的叶兰兰,更加不知道外面的人都把她传成什么样了。

叶兰兰没有黑熊那么痴迷电子产品,但还是对它们有一些好奇,见到南云钦拿出一个比手机大得多的电子产品,就忍不住有些好奇。

她知道那是平板,之前她见其他人玩过,只是自己囊中羞涩,一直没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