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唐星月和吕盈盈两位听者别当真。
拍戏进度很快,没过多久,池姝的戏份已经拍得七七八八,舒云便开始给她留意代言。
消息刚放出去,不少品牌方找了过来,舒云经过多番挑选,选出了几个高端品牌的代言。
她拿出几份策划书递给池姝,“这些品牌方口碑不错,产品也很良心。”
池姝接过,第一眼就看见了不久前江初柔代言的品牌,问道:“这是柔柔之前代言的品牌吧。”
舒云凑近看了一眼,“是啊,前不久和初柔解约了。”
“推了吧。”没再往下看,转手递给了舒云。
片刻后,几人商量着敲定了三个代言,全是化妆品代言。
讨论间,车停在了品牌方楼下。
下车后便被助理指引进入了会议室,两方没有多说客套话,很快进入主题,只是两方因为合同的要求争执不下。
合同中写道:甲方 某品牌方,乙方 池姝。甲方要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接其他化妆品的代言。
池姝和舒云两人商定的代言风别是三家不同的品牌,但三家定位各不相同,也不存在直接的利益关系。
时间很快过去半个小时,双方还是没有达成一致,但双方还是有意促成合作,最后舒云说:“我们回去商量,过几天再给你答复,合同我们就带回去了。”
这才就此作罢。
临出公司门时,池姝突然停了下来,转头对负责人说:“把你们的产品送到我的办公室,我想试用一段时间。”
负责人没想到她会主动要求,略显心虚地微低头,忙说:“是我们的疏忽,只是你的脸娇贵,试用就不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