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漱台上有面很大的镜子,叶明笙一进来,就被镜子里面的人惊了一下,这恶毒男配,长得也太好看了点。
皮肤白皙,五官精致,唇红齿白,眼尾微微上挑,徒增了几分艳丽,担得上俊美无俦四字,脖子上被顾总掐出的紫青印痕并没有降低他的颜值,反而更添了几分性感。
就是……这个长发及肩、厚重的刘海遮住眼睛的造型有点雷人。
叶明笙穿越前的长相也不差,他还很臭美,眼前这发型虽然是时下流行的,造型师也说好看,但他觉得辣眼睛,决定明天出去找凯文老师剪个新发型。
冰凉的药膏涂上脖子的印痕,叶明笙觉得舒服了点,擦好就洗干净手回到客厅。正准备将行李拿上楼,就见管家走过来道:“叶少爷,先生今天想吃糖醋里嵴和红烧鱼,食材已经准备好了。”
叶明笙:“……”
他就随口那么一说,怎么还给记上了啊?
不过做个饭也没什么,糖醋里嵴、红烧鱼,他还挺拿手的,正好他要建制药实验室的事要跟顾则荀说一下,做饭讨好一下也可以。
顾则荀在书房忙完工作,推着轮椅出门准备吃晚饭的时候,一股浓郁的饭菜香味从一楼传来,原本没什么食欲的他瞬间觉得饿了。
乘坐电梯下了楼,刘姨小跑着过来把他推到餐桌旁,阴阳怪气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要是他真没问题,干嘛心虚给先生做饭?”
顾则荀这才知道,这饭菜是叶明笙做的。
原主跟爷爷奶奶在乡下长大,是会做饭的,回到云城后,刚开始为了讨好叶家人也做过饭,但叶家人嫌弃他做得不好吃,直接把饭菜倒了让阿姨重做,他就不再做饭了,进顾家后,自然也没做过饭。
顾则荀婚前查过叶明笙的资料,这事也是知道的,但现在,他看着桌上色香俱全的四菜一汤,有点意外,他还以为能让叶家人嫌弃到一点面子都不给的饭菜会很难吃,没想到看着还可以。
不过,叶家人嫌弃的可能不是饭菜,而是叶明笙这个人。
要是他爸妈在世,他做的饭别说难吃,就算有毒,他们都会给面子吃下去,哪里会舍得倒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