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等在原地,推车的人过来,因为轻手轻脚的关系,果然有不少只是稍微破损的瓷器。贾茁挑了二个花瓶,三只坛子,还有四五个碗碟,满意的收拾好。板儿又跟推车的人说好,明天再来一次,让他按现在的标准,再留一些给他们挑。
最后三个人一个背了一个竹篓,把瓷器放进去,背上了山。
刘氏看到这些,抽抽嘴角直摇头,“为了这堆破烂跑出来一趟,真不知道说你们什么好了。”
“婶婶,我们在路上看到县令夫人的车了,和青儿去找找小彩,您看看,要不要去磕个头。”贾茁一说完,刘氏立刻就起了身。
“送子娘娘庙啊,你们先问问吧,没准她不愿意被人惊动的。”
贾茁和青儿很是顺利找到小彩,小彩果然摇头,“栓娃娃有讲究的,不能被人打扰,就怕惊走了娃娃。”
果然和刘氏所说的一样。
“给,我们在山下头买的梅子,我尝着味儿还好,你吃吃看。”青儿塞了一包梅子给小彩,回了窑神庙。
第二天直接将骡车驾到山下,等到推车的汉子过来,又捡了几样大件,和一些小件,跟他说好。半个月过来一回,让他把差不多的东西留着。
他们带了一车破烂回来,被刘氏笑了一路。青儿也低声问贾茁,“这东西真能拿来盛花草?”
“能,摆弄得好看了,文人雅士最好附庸风雅。”
贾茁自信的捏捏青儿的鼻子,不错,她改主意了。本来她的观感里,多肉植物大多是有点空闲,又不愿意太麻烦的女孩子喜欢养的东西。到了这个时空里,闺阁里的千金小姐,理该是首选。
但她繁殖多肉的时候,却越想越觉得,打入千金大小姐的闺阁里头,难度太大。而且她要行走其中,万一有人见过她的,又是一桩麻烦事。
某天下雨,她站在屋檐下躲雨,看到路上有人举着荷叶当伞,不紧不慢的走过去。觉得好笑极了,可没有想到,一同躲雨的一位文士竟然喝了一句好风采,顺口吟了一句诗,也跟着冒雨走了。
就是那一回,她忽然灵光一动,为什么非要做闺阁里的生意呢。换一种思考的方式,这个时代的文人雅士,都喜欢风雅之事。
那她就让自己的多肉植物附庸一把风雅,成为文人雅士们的新好,岂不是比打入闺阁之中要简单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