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香院是东林县最大的一家妓院,听说里头的妈妈手段极为狠辣,一旦进去了就别想再出来。逃?不可能的,各个门日夜都有人看守着;自赎身?太难了!人均千两,得接多少个客才能攒到那么大笔银两?倒是还有一个法子,那就是找个贵人为自己赎身,但像她们这样的残花败柳,又不是生得国色天香,要想找到一个愿意花上千两为她们赎身的人,谈何容易?
玉娘几乎都死心了,却没想到在来飘香院的第二天,就碰到了一个能为自己赎身的机会。
莫雨薇赶到东林县城的时候,已是二十多天后了。莫珩在城门口接了她回家,第二天一家人就去了衙门外击鼓鸣冤。
莫雨薇的这一举动吸引了很多路人的注意,在认出她的身份后,更是一传十,十传百,等到东林县的知县下令升堂时,衙门口已然聚焦了一大批看热闹的民众,男女老少都有,打头的正是莫家三口。
东林知县姓陈,是一位四十出头的中年男子,仪容严肃,相貌凛然。只见他用力拍了一下惊堂木,堂下瞬间就从喧哗转为了肃静,可见这知县在东林县的威望还是不小的。
“堂下所跪何人?何故击鼓鸣冤?”
“禀大人,民女莫家莫雨薇,欲告民女之夫陈天。一告他伙同小妾一起污陷民女与人私奔,实则被他偷偷卖到了人牙子那里;二告他强占民女嫁妆,将民女娘家作为嫁妆所赠的宅子给卖掉了。请大人为民女伸冤啊!”
陈知县抚了抚长须,问道:“可有人证物证?”
“有!民女家人费了一番功夫,终于找到了当时买下民女的人牙子,她可以证明当时是陈宅的管家将昏迷的民女给偷偷送去她那的。还有陈天的三个小妾,她们也能为民女做证。”
“来人啊,传陈天及证人上堂!”
随着一个个证人的出场,堂外观审的民众们都愤怒了。宠妾灭妻,污陷妻子与人有染,将妻子卖给人牙子……这还是人吗?这就是畜生!
众人的愤怒将一旁跪着的陈天都给吓瘫到了地上。他怎么都没想到,莫雨薇竟然还能活着回来!那三个贱人更是可恶,居然敢反咬他一口,明明就是她们陷害莫雨薇在先。
“是,我承认我不是人,我对不起雨薇,可当时也是因为这三个贱人先找了个男人过来陷害雨薇,才害我误会了她,不然我能这么狠心卖掉她吗?”
听到陈天的话,莫雨薇冷哼了一声。这个畜生,还好意思为自己辩解,就算那件事不是他做的,可其余的桩桩件件却罄竹难书。
她也不欲再与他多纠缠,反正人证物证俱在,他被判刑是判定了。至于那三个小妾,虽为她做了证,那些做过的坏事却也是无法抵消的,自有本朝律法来惩罚她们。
莫雨薇的心里毫无波动,甚至连一个眼神都吝于给,因为他们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