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好奇心恨不得杀死一群猫。
“就前段时间,怎么了?”
“那是你追的沈哥,还是……”
“我追的他。”秦蓁笑了起来,“这可真是一个英明的决定。”
可不是吗?
众人想起了暗自神伤的吴玫,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是。
吴玫也很好看,而且很会打扮自己,港风装扮可谓驾轻就熟。
可哪又如何呢。
默默陪伴三年也比不上这人的大胆告白。
可真是应了那一句,青梅竹马打不过天降。
秦蓁又不傻,没两天就摸清了工作室的情况。
她长得好看嘴又甜,倒是很快就跟工作室里其他人混熟了。
下班时,同事瞧着她要回学校忍不住调侃,“你坐地铁回去?怎么不让沈哥送你?”
吴玫刚好在这电梯里,看着笑容满面的秦蓁,她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秦蓁比她年轻了五岁,年轻可真好。
“又不顺路,再说了他总是加班,等到他想起来送我,月亮都出来了。”
这话惹得电梯里一阵笑声,吴玫忍不住说了句,“没他之前加班住院哪有工作室今天?”
这话有点硬抬杠的意思,电梯里欢快的气氛顿时消失不见。
一干人等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一个是老同事,一个是老板的女友,他们好像说什么都不合适。
秦蓁笑着开口,“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哪能仗着年轻这么肆意妄为?回头我管着他。”
这话透着几分炫耀在里面,反正吴玫是这么觉得。
她看着冲自己耀武扬威的人,转过头去不看秦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