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袂兴奋地两眼放光,“咱们正好可以比试比试箭术啊。”
她哼哼道:“虽然在剑术上我暂时不能打败你,但是论箭术你却未必比我厉害,到时候我们就以谁打的猎物更多更凶猛为标准,好好地比一比。”
姜祸水无动于衷,“可我并不想去。”
“我们阿晚何时变得这般胆小怕输了?”
还没见着姜凌的人,倒先听到他的声音了。
“叔叔。”姜祸水打了个招呼,“我听说要在那里露营半月之久,郊外的蚊虫蚁兽本就多,阿晚可不想去受那份罪。”
她嫌弃的表情仿佛是个难以忍受露营的环境的娇惯小姐,一旁的阮袂忍不住想开口嘲讽她,但想了想还是忍住了。
姜凌没察觉什么不对劲,叹了口气道:“这次恐怕阿晚不想去也由不得你了。”
姜祸水在集市那一出英雄救美不知怎么的传到了圣上的耳边,引起了他的兴趣,非要亲眼见试一下姜祸水的本事,命她务必一同前往秋猎。
姜祸水脸色微变,显露出几分不情不愿来,倒没叫人觉得有什么不对,阮袂自是高高兴兴地走了,扬言要在秋猎之前好好练习箭术,到时候和她一较高下。
姜凌道:“这次你堂姐和堂妹也会同去,一路上正好有个伴儿,”见姜祸水仍旧兴致缺缺的模样,他又说:“在秋猎上能见着不少儿郎的飒爽英姿,阿晚也快及笄了,正好趁这个机会给自己相看相看合意的夫婿。”
按理说,女子听到这番话早该羞红了脸,但姜祸水早就不是十五岁的怀春少女了,挑眉思索了一会,“其实我觉得我师父就挺不错的,模样俊俏,武功高强,是不错的人选,叔叔以为呢?”
这……
姜凌没料到她突然提到了长夜。
平心而论,姜祸水所言不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