曦言:“……”
好惨一把惊云剑。
墨昀挑了下眉,拉她下水:“是你主意出得不错,我让它去卖艺了。”
“……”
九宵剑是神剑,尤其现在硝烟四起,一把神兵能值万金。
墨昀去了城里第二大的刀剑铺子,老板是个狂热的兵器收藏爱好者,而且是个不差钱的纨绔子弟,看到九宵剑如获至宝,当即表示要买下来。
但墨昀表示不卖,只租。九宵剑连大成最硬的灰曜石都能切菜一般切下来,老板看得实在眼热,当然,也可能存了些墨昀走后就私吞的想法,慷慨地给了墨昀一大袋子黄金当租金,准备拿九宵剑去砸自己死对头的场子——靠着收藏了破雪刀始终压在他上头的灵宝阁。
某种意义上说,一袋金子租到了真正的神剑九宵剑,老板算是赚翻了。
曦言拿着九宵剑的卖身钱,为它默哀了一分钟。
真是好惨一把剑。
然后高兴地拿着钱先去客栈定了两间最好的上房,又在城里逛了一圈,买了一大堆东西。
逛街的时候,曦言总觉得自己忘记了些什么,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她和墨昀进了城里最大的酒楼。
小毛球正跟它的新饲主在酒楼里大快朵颐。
小毛球运气比较好,掉进来的时候好巧不巧掉进了正在王府里晒太阳的当朝五皇子成锦的怀里。
小毛球全身金黄,圆溜溜的眸子看起来非常讨喜,而且它能屈能伸,很能卖萌,不一会就夺得了五皇子的喜爱。
此刻,它正用两只爪子抱着一条挑好刺的烤鱼,吃得非常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