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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活成什么样,还是得看自己的选择。她相信,不管在哪里,她都能让自己活得好。

按照小说剧情,现在是1975年的4月。

原主的姐姐姜宝珍刚刚去世,原主在姐姐临死前答应嫁到王家替她看顾两个孩子。她现在反口不嫁,姜家当然拿她没办法,但王明华是革委会的人,完全是地头蛇一样的人物,再加上在北京还有一门远亲,红星镇等闲没人敢惹王家人。

若是真惹急了王家人,这年头的革委会,当真不是吃素的。

江糖想到这儿,‘蹭’地一下从床上坐起身。

心里顿时将王家人的危险程度再往上提了好几档。

“……你这个死丫头,我刚才说的你听清了没?人亲家说了,你要是嫁过去还给你在供销所安排工作,妈跟你说啊,你嫁过去是要照顾春儿和小伟的,哪来时间上班啊,到时候你就把工作给你大嫂,放心,妈不让你吃亏,你大嫂说了,她给你添五十块钱做嫁妆……”

李钟秀正说着王明华的事,突然被江糖这么大的动作吓了一跳。

但这不妨碍她说接下来的话。

江糖猛地坐起身,也两眼发黑。

一听李钟秀的话,再也忍不下去蹙起了眉。

五十块买一份工作,仿佛她占了大便宜似的。

合着全家人都指着原身喝血呢?

她嫁过去给人当后妈,王家人有了任劳任怨还不需要花钱的保姆,姜家人不用担心外孙被欺负,姜大嫂还能从她手里抠出一份工作,把自己的农村户口转为城镇。

啧。

所有人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