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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柱走丢时才一岁多,找到他时已经七岁。五年多在陈家成长,加上走丢时幼不更事,所以不可能和突然冒出来的王老山回去。

但王老山的独子得病死了,膝下已经悬空。这个王宝柱是他王家最后一点儿血脉,不可能放过。

茶户陈家,对这个聪明乖巧的孩子特别喜欢。还有这个孩子命中带财,自打进了陈家后,陈家的买卖是越做越好,甚至久不能生的陈娘子,还怀孕得了一个白胖闺女。如此,跟福宝一样的陈琮,陈家也不想放手。

两家人,为了孩子,你争我抢,谁也不让。最后找官家,官家判定王宝柱回王家,王家付给给陈家五年半的抚养费。陈家也是万贯家财,不要抚养费,他们就想要孩子。孩子也死活要在陈家,最后官家考虑再三,又给判了,十三岁舞勺之前,王宝柱可以每年在陈家住半年。直到舞勺之后,他需要定居回王家。或王家放弃了,才可以选陈家。

就这么送过来,接过去,接过去,送回来四年过去了,也到了关键抉择的一年。如果,王家不放手,陈琮最后只能叫王宝柱,而这次去陈家,应该是最后半年了。

果树村到了。

正逢果树村的赶集大会。

孟寐看看天时,对平三道:“饿了,咱们找个地方先吃点东西吧,你们村里有什么好吃的饭馆吗?”

平三一甩马鞭子,“都到家门口了,东家如果不嫌弃,就去我家吃吧,我娘烧了一手的好菜。”

孟寐看着平三的体格,“能看出来。”不然也养不出这么壮硕的孩子,“会不会太叨扰了。”

“东家说的什么话。而且东家要去王老山家,也就我家对门,再合适不过了。”平三赶着马车往自己家走。

“那谢谢啊。”确实是很方便,正好吃了饭,接活儿。

“东家不用客气。”平三爽朗的笑了笑。

第13章 礼

路过一个猪肉铺子,长生让平三停车。然后他走到猪肉铺前,要了一条肥猪腿,足有二十斤,用油纸包了。

孟寐莞尔,这孩子性子是挺拧巴的,但办事滴水不漏。如果他们是去达官贵人家,自然不能买猪肉,那得是能摆在面儿上的精巧物件儿。农户的话,送的东西,就没那么多讲究了,越是这种接地气的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