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么说?其实这也是沈浩之前觉得这个命令很奇葩的原因。
因为侦办一起案子的过程中会有各种各样的意外情况和发现,一般来说一个罪犯不可能只犯了一件罪行,经过侦办不单单要把案发的罪行弄得真相大白,还需要将这个罪犯身上其它的罪行挖出来。
这就好比让你画画,明明画的是一副山水,偏偏要让你照着一副人物画来创作。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事实”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曹国邦主笔的那一份“三十七罪书”,要玄清卫动手将那三十七条死罪尽可能多的做成铁案!
这绝对不可能是庞斑的意思,只能是皇帝的意思。要的不单单是叶澜笙的脑袋,还要叶澜笙按照他的意思被定罪。
这在沈浩看来完全没有必要,但或许这就是皇帝的怪癖,就算要谁死都要死在他的想法之内。
当然那,这里面或许还有沈浩暂时没有想到用意也说不定。
所以真要算起来的话叶澜笙的这个案子看似是少有的大案要案,可实际上其侦办难度并不高,根本算不上什么疑难案子。
不过不能光把眼光停留在表面。之前庞斑就提点过沈浩,说他眼界太小,他也自己多加注意,遇事多往远处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