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别说,乔眠送给她的派克金笔,特别经用,十分顺手。
傍晚五点钟。
小客厅里的西洋座钟突然敲响了。
钟声幽长而又浑厚。
这只座钟是大哥冯越特地命人送来的,据说是大哥的生意合作伙伴从国外淘来的。
历史悠久,曾经还是某个瑛国贵族的生活用品。
凌霄倒是没有什么异议。
如今帝京风气开化,与国外接触颇多,很多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正在一点点被新风潮改变。
凌霄换上新买的旗袍,站在穿衣镜跟前随意地照了照。
俗话说得好呀!
女为悦己者容。
虽然凌霄对小叔子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但是跟小叔子一起出门听戏,外在形象还是要的。
凌霄打扮妥当,将极品锦缎一般丝滑柔顺的墨色秀发挽起来,做成一个简单标致的发髻。
然后凌霄来到庭院门口,迎面就看到正在等待的乔眠。
乔眠似乎不太喜欢穿西服,打领带。
他还是老样子,一袭简便的青灰色长褂,肤色欺霜赛雪,容色皎皎生辉。
站在春月庭的月洞门口,春色,月色,他便是那第三种绝色。
凌霄踩着优雅的小碎步,摇曳多姿,配合旗袍的穿着,一扫从前金刀大马的女中大佬风范。
“让你久等了?”
乔眠蓦地转过身来,不由得眼前一亮。
惊艳多于意外。
就连对方惯来沉闷忧郁的嗓音也变得飞扬清曳起来。
看来……这个大嫂真的是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