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底常有一植物,名唤离魂草,人吃可做药,于我们这些水生的精怪来说却是剧毒。
不论是作为香薰点燃,还是吞吃入腹,都会导致肺内水肿,一小时内窒息而亡。
于是,下午三点,我一路闪现回到洞府,从湖底取了离魂草。
三点三刻,再次回到醉暖阁。
一进门便见那小郎中正坐在楼下大堂,喝得烂醉如泥。
恰在此时,陈先生穿着一袭水墨青衫回来了,腰间挂一柄折扇。
一般人明知道自己长得惹眼之后,可能会稍稍收敛点。比如肢体动作不会做得太开,或者刻意避开旁人视线之类。
但是这个人完全不会,他总是这么昂首挺胸的,像是要毫无保留地将自己展示出来,让所有人看个清楚。
这大概也是他身边的一些人不喜欢他的原因吧,他的气质过于张扬了。
张扬到什么地步呢?张扬到他穿着这身进来,我立刻觉得他在骂我“凡夫俗子”。
别说我和思思了,就连碧莲也抬头看了好一会儿。
就这他竟然也忍得了。
倒是店家小哥颇不给我面子:“小毛贼别看了,快来换衣服。”
毛贼的衣服,我本来也没指望太好看。
化妆小姐姐给我找了一身棕色短打,倒是很符合剧本里的设定——穿在我身上,看着就像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