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长很高兴,“好,我就知道我带的兵,没有一个是孬种,大家去军需库拿子弹,三分钟后在这里集合。”
“是!”兵哥们小跑着向军需库跑去。
程劲影的跑动速度最快,当先跑了进去。
将跨在身上的长枪,靠在了墙上,随手拿起了一把五四手枪。
这种枪的射程不远,携带却非常的方便,和毒贩混战,程劲影很有经验。
毒贩遇到警察,就算是武器再先进,也少有和警方对着干的,到时八成会变成追击战。
带着一把长枪,穿着军大衣,在雪地里深一脚、浅一脚的追捕罪犯,想想就非常的蛋疼。
所以程劲影轻装上阵,军大衣一脱,直接穿着凌浩天送给他的貂绒皮衣跑了出去。
兵哥们看程劲影这样,想到了其中的关键,也是有样学样,把身上的军大衣一脱,但他们可没有高昂的貂绒皮衣可穿,当即就哆嗦了起来。
“走吧,跑跑就暖和了,穿着军大衣,不方便追敌,决不能让他们把毒品带入国内,我们走。”班长手一挥,穿着媳妇给做的小棉袄,追着程劲影跑了出去。
见班长都发话了,兵哥们全把军大衣给脱了,花花绿绿的衣服,配着草绿色的军裤,回去集合了。
排长带着兵哥们上了一边的卡车,在车上对兵哥们道,“毒贩们已经逃入了荒山,如果活捉有难度,就当场击毙,大家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