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梅芳芳,他的洗发水也不会卖得这么火,更无法这么快还清边辉的钱,只是无论是边辉还是七爷,这笔钱他都送不出去。
“无毒不丈夫,林守光,你觉得林子锋对你很好吗?”
林守光摇摇头,他明白,林子锋帮他,只是顺手,可是在全是敌意的林家,这种顺手的人情,已经很难得了,他怎么可以恩将仇报?
林守光心里明白,边辉之所以没有弄死自己,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林子锋。
林守光心里明白,边辉之所以没有弄死自己,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林子锋。
“知道为什么我不到30岁,就被人称为七爷吗?”
“14岁时,我刚出来混,被人称为七仔。”七爷没感觉自己的话,会丢面子。
“16岁时,我砍死了敌帮的二把手,被人称为七哥!”
“18岁时,我为帮派立下了汗马功劳,成为了堂主。”
“22岁时,我功高震主,我的老大想弄死我,反被我弄死了,我成为了老大!”
“25岁时,省内所有的帮会,对我俯首称臣,从此我成为了七爷!”
说到自己白手起家,拼出来的位置,七爷豪情万丈,他看不惯林守光的‘君子’,他认为这是傻子。
“林守光,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凌浩天不会在原地等你,在你傻兮兮的,将自己关在道德和信用的圈子中时,凌浩天已经住进了程劲影的家。在你傻兮兮的,忙着给我和边辉送钱时,程劲影已经住进了凌浩天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