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很多回忆已经被重岚封存,胡蝶绞尽脑汁地回想,却想不起半点蛛丝马迹。
冥冥之中,似乎有一些人,与眼前的男人无比的契合?
“怎么?发什么呆?”方策奸计得逞,邪魅地勾起唇角:“是不是爱上我了?”
说话间,方策伸出修长的手指捏住胡蝶的鼻尖,轻柔地捻来捻去。
“少来!”胡蝶立即拍开方策的贼手,笑道:“谁爱上谁,还不一定呢。”
“好好好!我喜欢你,我中意你,怎么样,诚意够了吧?”
胡蝶忍不住扑哧一笑,亲昵地伸手搂住方策的脖颈,笑嘻嘻地问道:“你到底喜欢我哪一点?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你,是在……1974酒吧跳完舞之后?”
那天他在路边突兀地拦住自己,然后提出做一笔交易。
后来胡蝶确实是跟着方策出席酒会,其实胡蝶在这方面还是拥有丰富的经验,方策将她带出去也是倍有面子,丝毫不会出现任何尬场的局面。
作为酬劳,胡蝶拿到一笔钱,也算是解除自己的燃眉之急。
喜欢你什么?方策徐徐勾起唇角,用自己挺拔的鼻尖碰了碰胡蝶娇柔的脸颊:“喜欢你调皮可爱的性子,喜欢你长得这么优雅美丽,喜欢你坚韧不拔的做事风格。”
胡蝶不屑地撇撇唇,眼神中带着一丝玩味。
“怎么?还嫌不够?”方策顺势将胡蝶揽入怀中,然后将手中的酒瓶放在书桌上。
“最喜欢你给予的陪伴。”
俗话说得好,因为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胡蝶再次扑哧一笑,笑盈盈地接过酒杯,给彼此斟了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