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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温的,还有房子里的男人。

高逸亮早早把女儿哄入了梦乡。

晓雪还没有回来。

家里静静悄悄地,他坐在沙发上,被一种女人的温融溶着,很是惬意。他的双眼是盯在电视屏幕上,而头脑中,一会儿是想象中的野狐狸冲他嫣然一笑生百媚,一会儿是高晓雪倒在他的怀里,揪得他心隐隐作痛。想着想着,一晃,又成了罗莲三月桃花般灿烂的笑靥。

罗莲,一个从心身乃至骨髓与他相融的女人。每个白天,他都要带上女儿到医院里去,只是几个晚上没在家里住,他就想她了。

很想,如婴儿断的那种焦渴与狂躁。

与野狐狸和晓雪是不一样的。野狐狸是孤独时期一帖抚慰的灵药,在告别孤独的时候如果有个正式的告别仪式,他也许就不再想她了。晓雪是因为她的眼神让他想起了野狐狸。当然,她的憔悴与娇柔足于激起所有她身边的男人的雄意识与怜惜。

他爱她吗?爱,又不爱。他是她的哥,对,是哥!当哥的,好好照顾妹妹是理应的。

罗莲不在的日子里,他和她,还有孩子三个在一起,像是一家人,又不像一家人。几天来,她好像只有在吃饭和睡觉的时候才回来。很多的时候,是高逸亮寂寥的身子拖着寂寥的影子。

家里的门锁悉悉嗦嗦一阵细小的声音响起时,高逸亮不觉心里有些激动了,他站了起来,向家门迎去。

眼睛与眼睛交在一起。

罗莲手中的提袋滑落在地上。她伸出双臂,吊在他的前,目光如炬,以燎原之势地喷在他的脸上。问:“想我了吗?”

他没有回答,此时,不需要回答。

他的手往她的腰间一搂,脸贴了上来。

她的身一阵颤动。

都说久别胜新婚。

她不用出差,他除了不得已,也很少出去。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们几乎都粘在一起,但不腻。要是可以,他们一天也不想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