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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尽,却留下了斑斑焦痕。那一抹遗黑如根深蒂固的顽疾,隐隐地,痛在晨星的心里。

晨星从山沟里出来,是因为肖峰,她才成为一个城里人。她感觉自己就像一条被他慈悲为怀收留的小猫或小狗,不知道主人那一天厌了,倦了,他冲着她吼叫:“我有新欢了,你挪挪窝吧。”

她要是离开了这个家,真不知道该流落在街头哪个角落。

甚至于他在预定的时间内晚回那么一刻,她就会不自地想他又和哪个女人在一起。心口,如刀在绞,又闷又痛。肖峰回来,看见她常常一脸的泪水,歪着身子捂着那张早已抽搐得变了形的脸孔……

只有在他的怀抱里,她才渐渐趋于平静。

女人自己是女人,生活里怕的还是女人。

柔弱的女人,男人就是归宿,归宿就是人生。要是自己的男人被女人抢了,天,也就塌下来了。人生,似乎也到尽头了。

惶恐中,她常常半夜醒来,勒着他,久久不能入睡。

要是没有猫叔,她不知道生命会不会就这样在自己的折磨中消耗殆尽,忧怨终了。

猫叔是她心灵的一道阳光,有了他的抚慰,黑暗的孤寂不再可怕,肖峰的晚回也不再惶恐不安。那一声一声嘀哩嘀哩的手机短信,让每一个夜晚都是那么的诗意而让人期待。

她想,要是肖峰有一天真不要她了,也许,猫叔会义无反顾地把她收藏起来吧?

要是能和他真正的在一起……她想起了刚才,她和肖峰在浴室里……她的脸火火地烧起来了,她的下身又潮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