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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知道她没有太多的商业头脑,也或许是希望掌上明珠不必为打理事业伤神费心、历经守业艰辛,父母又千挑万选,给她找了个赘婿。

这位赘婿也的确能干,商业头脑绝佳,人也温体贴,没有野心——至少在原身父母去世后保住了偌大家业,赶走了觊觎的亲戚,照旧照顾着原身的生活。

父母宠着,父母不在了丈夫护着,原身可谓养尊处优,过足了人人艳羡的生活。

唯一不足的是,她身体不太好,和丈夫二人一直没有孩子。

现在这个女儿,便是从福利院抱回来,收养的。

后来丈夫出了车祸,人也没了。

但这时候,整个集团的事业都已步上正轨,有丈夫早挑选好的职业经理人管着,原身突然变成掌舵人,但却没有一点儿做单身女强人发奋搞事业的心思——她已经做惯了金丝鸟,不打算再在三十多岁的年纪重新去打熬筋骨做鸿鹄。

企业只要不倒闭就行了。股票只要不跌停就行了。集团只要不解散就行了。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破船还有三斤钉,反正不会影响到她的生活。

宁馥注视着镜中自己眼角的一条细纹,不由得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无业富婆,怎么报国?

听着浴室里“哗哗”的水声,宁馥随手拿起桌子上一一支缠丝的手镯。

贵金属,上面嵌有26颗不算大的蓝宝。

看着亮眼,随手买来玩的。

是某国际高奢珠宝的全球奠定款。

宁馥拿在手里轻轻地捏了一下——

不得不说这牌子的镶嵌工艺不错,上头的宝石居然没有崩下来,就是整只手镯变了形,现在看起来像缠丝镶宝的迷你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