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一柜子的手表,他对手表不了解,挑也挑不出高低贵贱来就随手拿了两个。
要离开的时候,一晃看见落地镜里的自己。
米白色的毛衣衬衫两件套,牛仔裤,运动鞋。
处处洋溢着年轻的气息。
他又转头往莫锋那一排排的西服上瞧去,可是拿出来一套比量了一下,太大。
最后他拿了四块手表走了。
“淦!酒会在哪举行?”
[你终于要走剧情了嘛,谢天谢地,酒会地点,北区2-16,林尘染的私人别墅。]
傅千星觉得自己有点对不起淦,他不是要走剧情,他是要去毁了剧情的。
知道了酒会地点后,先是找个地方把那四块手表都卖了。
找到的第一个老板特别黑心,居然就开价一万。
傅千星把手表收了起来,转身就走。
黑心老板着急喊他,“诶,别、别走啊,再商量商量,一万五。”
傅千星头都没回竖了个中指,“你留着买墓地吧。”
他虽然不知道这些手表的价钱,但是莫锋的东西应该没有便宜的,最后他在一家店一块手表就卖了三万块,他也不贪心把其余三块手表收了起来。
老板还不死心,“那几块真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