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霄定住脚,眼瞳一缩,仔细辨了辨这音色。
他鞋底轻轻擦过地面,几乎不发出声音,靠上一根框架柱,目光向池砚与傅奕澜并肩而行的方向掠去——
确实是他。
薄荷绿的防风外套,黑运动裤,腿细长直,简单质朴白跑鞋,头发故意抹了发胶,霸总头配运动装,还挺前卫。
当然,前不前卫,潮不潮,主要跟脸有关系。
纪霄今日心情起伏程度不亚于从喜马拉雅山顶到马里亚纳海沟的距离,池砚并不在这,原来傅奕澜是和小情人单独过生日。
他误解了,但是也并没多好受,“小池砚”和傅奕澜池砚一起玩三人混战,是“玩”,只和傅奕澜一人玩,多可能不是“玩”,会走心。
走心这种事,比逢场作戏难办,这两人亲昵的样子,已经可以肆无忌惮开玩笑了,并不像金主和金丝雀该有的相处模式,傅奕澜对“小池砚”的细微动作——拨他的头发、整理他的外套兜帽、时不时捏他的袖口,自然到看不出一点生涩,是细水流长的生活习惯,“小池砚”乐呵呵的,神经迟钝,不能感受出这种细节。
纪霄谈生意,对方一点微表情都是商界的“通关密码”,所以才要维持商业微笑,和打牌时摆扑克脸一个道理,不露破绽。
傅奕澜这副样子,简直毫不设防,纪霄甚至觉得傅奕澜变成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寻常普通地对小池砚笑,完全情绪表达,没有一点“人设”造作,傅奕澜这种性格,不设防的样子和不穿衣服一样赤裸。
纪霄感觉吞了一口毛刺,从食管刮到胃里,他是可以和傅奕澜五五开的老阴比,以前要有人跟他提“一见钟情”,他无情发笑,可是真落到自己头上,风雨满楼,排山倒海,挡不住呀。
原文纪霄之所以对夏哲星沦陷得够深,和他白纸一张的感情经验不无道理,纪霄再阴险,居然是个纯情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