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也是第一次出租店面,他没有专门的合同,两处房子全部写在了小公寓的租赁协议里,很多条款并不适用。
原承和他沟通之后做了修改、补充。
首先就是如果四个月后若因乙方,也就是自己的原因不续租,转让费甲方老王可以不退。反之,若甲方因自身原因不出租,转让费全额退还。
其次,原承在违约责任中补充了的一条:
除因不可抗力或合同规定事项出现,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以外,以其他任何方式无故中断合同者,中断一方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三千元。
除了这些,原承想想还是要给老王点压力的。
他和老王商量,“这样吧王叔,我先都租四个月,如果四个月后您对我还满意,那我们再续签合同,两个地方一起。”
“为啥?”
“因为您要把店面收回了我肯定还得重新找地儿,要搬得远这房子就不合适了。”
“噢,那行吧。”老王勉强答应,但其实不太满意。
罗超趁机补充,“王叔你还犹豫啥,我朋友肯定没问题的,你把房子租给他你和我刘姨就踏实在涛哥那待着呗。”
说着胳膊搭在老王肩上,哥俩好状,“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嘛,王叔,好玩的地方那么多,等你腰好了和我刘姨好好浪。”
“诶我的腰!”老王拍开他,“臭小子压那么大劲!”
原承看着罗超笑,打开手机转账。
小公寓一年一万二,押金两千,店面一年一万八,转让费八千,另有一千是折的厨房用品和桌椅。
现在虽然只付四个月,但老王也按年租金标准给他算了,一共是两万一。
这个价格不算便宜。
店面坐标小街巷,面积小还不带卫生间,租金提不起来。再过一两年还得降,尤其是转让费,差不多一年后就没这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