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婶走后,司空长舒一口气,从地上站起。他蹲得脚麻,手撑着土灶,抖腿缓解。

面无表情的人腿抖成筛子,画面过于好笑。胡吱不客气地笑出声。

这个小哥儿太易笑了些。司空郁闷地想,不明白哪里可乐。他揭开锅盖,沸水中漂浮着棕红色毛虫似的植物。盛了两碗,将其中一碗递给胡吱,然后自顾自地拿起筷子,津津有味吃起来。筷子只有一双,他得用,不可能给胡吱。

“这是毛虫吗?好恶心。”胡吱嫌疑地咦一声。

司空解释道:“杨树掉下的花序,可以吃。”

他只带足日常所用,却没带吃食。杨花序,穷苦人家常用来充饥。他一早收拾完院落,便捡了一锅花序洗净,用作早食。

胡吱放下装满菠菜的挎篮,端起碗,顺着碗边抿了一口,汁水清爽微苦,好喝!

伸出舌尖想要够碗中的花序,却总被花序顺着碗边逃跑。胡吱舔了舔唇角,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过司空手中的一根筷子,挑着吃。花序从筷子滑落,总是挑不起来。

司空以看傻子的眼神看他:“你不会用筷子?”

胡吱待人处事很是温和有度,可怎么连普通的杨树花序都不识得?甚至不会用筷子。

他哪知道胡吱是一个刚化形的小妖怪,三百年里,除了随着福神去了趟天上星河,便只在深山里呆着。对于人类的习俗习惯,也只是听师父说过,不曾见过用过。

胡吱一顿,可怜兮兮地垂起双手,眼睛眨啊眨:“手不幸伤过,精细的活从此做不得,就连筷子也使不得了。所以,你不要赶我走嘛。我无父无母,蒋嫂会把我再次卖人,我一个除了长相可人,就什么都做不得的美人废物,肯定会被人家厌弃,当成生崽的母猪。呜呜呜呜……你可怜可怜我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