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不翠基本跟在甄春花身边,有点空闲就念叨着城里的好,一脸向往,说是又热闹又方便,有朝一日能搬去城里该有多好。
甄春花笑了笑,城里当然好了,一应俱全,更何况崔不翠几乎没下过山,县城里的大小事物都觉得新奇,越是得不到便越发念念不忘,这是人之常情。
甄春花脚扭伤的并不严重,修养了半个月便好的差不多了,生龙活虎的忙上忙下。
这些日子,冯安闲了就进山采些草药回来晒晒,攒了不少,准备等哪日县城集会再一起拿下山卖了换些银钱去。
可惜的是,再也没发现过人参这种珍贵药材,全是些不值钱的草药,但聊胜于无。
冯安发现的那颗人参模样很好,看上去有年头了,不少值钱,甄春花原本以为这种珍稀保健品,在生产力落后的时代,纯属于有价无市,不太好卖,没想到出手的格外顺利,买家连价都没砍,特别爽快。
估摸着是国泰民安,有钱人家越发重视养生了,日子一旦舒坦了,谁又不想长命百岁呢?
更有甚者,还整日寻求长生不老之术,试图与天地比齐。
资金到位后,进城开店的计划被正式提上日程了。
甄春花初步想法是主营药膳,顺便卖卖糕点,相对来说没有那么劳碌,需要的成本也不算高,主要花销就是盘间合适的铺子。
说到铺子,甄春花又头疼了,受限于现在的食物外带技术,粥铺是要有空间容纳客人的,但这样成本会大大上涨。
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1]
甄春花折腾了几日,整个人焦头烂额的,方才明白,为什么街上做吃食生意的这么少,还真是个技术活。
归根究底是因为预算有限,再次发出了贫穷的叹息,你说有钱多好!
沈秋和心细,发觉甄春花最近愁眉苦脸的,胃口也没有之前好了,状似无意的问了几句。
“大当家有什么烦心事吗?”
甄春花纳闷道:“有这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