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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秋和看着她,道:“甄女侠,强扭的瓜不甜。”青年声音清朗,嘴角弯了弯,笑意未达眼底,面色微红,像是强撑着誓死抵抗。

甄春花还未开口,甄二将架在他脖子上的刀又挪近了几分,堪堪要划破沈秋和白皙的脖颈。

甄二怒喝:“轮得到你说话?”

甄春花眼皮一跳,好好的成亲拜堂,再这么下去非得变凶杀现场,忙阻止道:“二叔,你先把刀放下,弄伤沈公子就不好了。”

甄二愣了,前几日,小侄女还千叮咛万嘱咐,务必保证今日成亲之事万无一失。

弟兄们傻了,大当家的何时在意他人死活了?不是放话说,要让沈秋和生是清风寨的人,就算是死,也必须是清风寨的死鬼吗?

就连沈秋和也大吃一惊,难道甄春花良心发现了?

甄春花顾不上他人异样的目光,催促道:“二叔,你快放下刀,吉时已过,成亲这事,我们改日再议,大家伙吃完饭就散了吧,早些休息。”

再议是不可能再议的,原书中的清风寨被衣锦还乡的沈秋和当作封侯拜相的跳板,整窝端掉,全寨一百五十二人,无一活口,包括甄春花为他生下的孩子。

甄春花一脚迈进了修罗场,不得不接受现实,当务之急是赶紧送走这尊大佛,不求日后飞黄腾达拉一把,只求不要赶尽杀绝。

甄二认定甄春花伤了心,不太情愿地收了刀,吩咐道:“狗毛,把沈公子带下去好生看着。”

一个十五六岁的娃娃脸少年站了出来,脆生生的应声:“好嘞。”

狗毛又喊了几个人,名字分别是狗蛋、铁根、鸡毛……

甄春花越听越不对劲,虽说清风寨只是沈秋和成功路上微不足道的小副本,也不至于名字这么敷衍吧?

清樽对酒,风泉客留。

寨名倒是附庸风雅,人名一个赛一个的不正常,还不如随机生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