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千择说:“我想当演员。”
于是二十岁的某一天,不老不鲜的易千择在娱乐圈横空出世,以恐怖的速度在未来几年内霸占娱乐圈艺人各大榜单榜首,粉丝过亿。
后来几个爷爷问过他,问他是不是喜欢拍戏,易千择很诚实地回答了“是”。
“你喜欢个屁!我们还不知道你?”几个爷爷对此嗤之以鼻,“你这臭小子做什么事都是三分钟热度,偏偏天赋高得很,哄得那些粉丝小姑娘以为你是真的努力真的热爱演戏,演得倒挺像!”
闻言,易千择冷漠走人。
他是在二十七岁生日那天凌晨时分遇见章之之的,凌晨两点。
他那时候在外县拍夜戏,夜戏结束,打发了小肖后自己一个人回酒店,酒店离当天拍戏的场地很近,只是要经过一段两三百米的隧道,车在下面走,人从上面过。
小县城的硬件设施条件没有那么好,用的路灯还是比较旧的挂灯泡的那种,不亮,刚好能看清路。
易千择经过路灯,在路灯下捡到了穿着脏兮兮碎花裙的脏兮兮的章之之,像只流浪猫,眼里透着对家的渴望和对生人的抵触。
两根火腿肠,易千择就把流浪猫哄回了家。
流浪猫养着养着,慢慢变成了会撒娇会亮爪子的漂亮小姑娘。
易千择知道她叫章之之,是个娱乐圈小透明,曾经在林瀚的剧组演过死尸,仅此而已。
她没有谈及她的过去,易千择也没有探人隐私的欲望,等她什么时候想通了愿意说了,他安心当个好听众就好,易千择一直是这么想的。
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再复杂也不会比他复杂,易千择一直是这么想的。
可是现在他不能这么想了,凡是扯上神父,再清的水也会被搅混。
流浪猫是他先捡到的,就算神父把耶稣请来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