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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时惜还是有些茫然:“为什么?”

张隽琛歪头,笑得露出白牙,比刚才更多了几分潇洒明朗。

“因为我常来看你。”

“因为我喜欢听你念诗,从第一句到最后一句。从唐到宋,从早晨到夕阳。”

愿时惜咬住了唇。

张隽琛看着她,声音却开始有点抖:“我终究不能含蓄。不能轻易放弃。我很固执,很痴迷,很无赖。我每次上完你的课,我都会跟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但总是有最后第二次,第三次……”

“时至如今,我多庆幸。我是个爱听你念诗的情报贩子。”

张隽琛笑了,眼睛红红的。

愿时惜肤色白皙,因着激动情绪染红的鼻头透露出她已被击败了心房,她微微侧过头,手捂住鼻头:“你怎么能这…………不是那么好的人。”

张隽琛道:“我其实不是古文学专业毕业的,我更不爱看劳什子文学作品。不过《流光逝水》里有一句话,我很喜欢。”

他低着头,想要看进她的眼底。

“最伤人的爱恋是一见倾心。当爱神为你射出这一箭时,就没想着让你活着离开。请你,认命地死在爱里。”

“我认命了。”

张隽琛道。

愿时惜回头看他。

青年英俊面孔满是欣喜与开心,但你能看出他眼底的无奈和隐痛。

一见倾心。

他对她一见倾心。可她不是。所以,他必死无疑。

只是这时,上神给予了宽容。

她轻声问:“我收下了。”

张隽琛一愣:“什么?”

愿时惜看着他,唇角浮现出浅淡轻柔:“那条烟青色的头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