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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值守时,又把那些已经整理了不知道多少遍的陈年卷宗又整理了一遍,楚霄云觉得自己眼睛都要看瞎了。这种整理文书的机械式工作,特别是重复整理,完全浪费人力物力的工作,楚霄云在前世就特别讨厌,现在也一样。

在前世他就喜欢出外勤,不喜欢待在局里搞内务;但很多人都喜欢做内勤,不用担心风吹日晒。前世如此,如今也一样。

衙门里,其他捕快基本都喜欢值守县衙,轮到值守那队的人都很高兴。一天就是把那些整理了又整理的文书倒腾来倒腾去的整理,可以浑水摸鱼,轻松;但楚霄云不喜欢做这些纯属浪费时间的事,他比较喜欢出去巡街,一来没那么沉闷,二来可以实际的解决百姓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当然也可能是他前面休沐了十天闲出来的毛病。

他浮躁的在捕房里转了几圈,又到门口望了望外面的天:“这日子真无聊,什么时候才会又有案子呢?”

同队的人听了一脸震惊地望着他:“你不是今天才回来的吗?胳膊上的伤还没好利索吧?还想出去打打杀杀呢?”

这时,县衙大门处传来闹哄哄的声音,无聊的楚霄云好像感受到了乐趣的召唤,赶忙循着声响走去。捕房其他的人也有人好奇跟了出去瞧热闹。

远远地楚霄云就看到另一队的捕快押着一个人走进了县衙,后面哭哭啼啼的还跟了一些人。在捕快们押人进了县衙后,后面跟着的那些哭哭啼啼的人被守卫衙门的衙役拦在了县衙大门外,只能在大门外哭泣喊冤。

守卫的衙役并不为所动,而押着人的捕快门则押着人往县衙大牢那边走去。

要问楚霄云怎么那么熟悉,因为那条路他曾经不知道走了多少次。

楚霄云见了问:“怎么回事?哪里犯了案子?”

一脸的兴奋。

身边的同僚无语地看了他一眼,还是告诉了他:“知合书店贩卖通敌卖国的胡文书籍。捕房正在调查的时候,发现举报这个书店的报案人失踪了。调查书店相关情况时,发现给书店运书的马车上有血迹。于是,今儿二队的人就去抓了那个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