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妈是一副又凶又丑的模样,它却这么萌萌哒,完全不是一个画风啊?!

算了~

秦臻很快放过这个问题,这都不重要!

反正这也算是大自然中的常见情况了。

动物的幼崽儿总是比成年的可爱很多。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可爱的总是不容易被遗弃,所以在小的时候就要尽可能的可爱一点。

等大了,有自保能力了,就可以随便长长了。

“走~小猪给我,咱们抱回去养着,大猪抬回去,今天晚上就吃它~”

秦臻抱过湖平和湖力手里的小猪仔儿。

然后大手一挥,招呼湖平和湖力抬着猪往回走。

湖力和湖平就等着这句话呢。

他们两个为什么一看到小猪仔儿就喊秦臻过来呀?

还不是为了有好吃的么!

之前秦臻说过。

如果能找到小鸭子,或者别的动物的幼崽,就可以养大了吃,只有这样,才能不天天吃鱼。

这个事儿他们可是记得牢牢的!

毕竟是继承了大吃货国基因的部落。

天天想着好吃的的,可不只有湖松一个人~

后面的事情就不用过多叙述了。

大家的“吃货”血统纯正。

秦臻带着人一路抬着烤的半熟的野猪往回走,就一路把所有族人都吸引过来了。

她也没有让人回去干活儿的意思。

虽然建设部落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但是生活总得有点乐子。

收获这么大一只野猪下次可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大家这几天都够辛苦的。

花几个小时的时间,好好准备一顿大餐,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