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嫣从树荫下走出来,清脆的应了一声,“到。”
宁春华见她长的白嫩讨喜,忍不住多说了一句,“你也姓宁?挺巧的,我们五百年前还是本家。”
宁嫣打量了他几眼,露出甜甜的笑容,“大队长,我是宁瀚海的女儿。”
她记得那本传记里说过,宁瀚海五岁丧父,由寡母拉扯抚养,全靠村里人帮衬着长大。
宁瀚海从小聪慧过人,展现了出色的读书天赋,被视为村里的骄傲。
他十五岁丧母,之后的学费还是村里凑的,算是真正的寒门贵子。
换句话说,老家民风淳朴,有感情基础,这也是宁嫣选择这个地方的原因。
宁春华惊喜万分,“什么?阿海的女儿?”
看的出来,他是真的欢喜,宁嫣暗暗松了一口气,一颗悬在空中的心落到实处。
她笑眯眯的点头,拿出照片递过去,“你看。”
宁春华看着照片里熟悉的面容,不禁乐了,“是阿海,哎呀,他的女儿都这么大了,好,太好了。”
“我和阿海是堂兄弟,你应该叫我大堂伯。”
宁嫣清脆的叫了一声,“大堂伯。”
“诶。”宁春华高高兴兴的应了,“对了,你也是知青?怎么会来这里?”
宁嫣满脸的欢喜,“我爸一直惦记着老家,但实在是抽不出时间,这不,让我回老家插队,就当是圆了他的梦,大堂伯,我会努力干活的。”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她没有说出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