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是。】
两边各自出示了证据以后,便进入了辩论环节。
林娴作为原告,自然也是第一个答话的:“从我方提交的证据,可以看出,最早的留言便是许先生在网上传出来的。在当时,这则微博转发量有7万、留言12万3、点赞21万。完全符合诽谤罪的标准。”
对方律师马上反驳:“诽谤罪是要以虚构事件为前提的,我的委托人在网上所说骗捐之事,是有事实依据的。”
“我提供的三份转账记录中,7万5千元全都汇入赵明德先生的户头,也就是当时出事幼童的父亲银行卡里。另有三万汇入王罗华的户头,是当年事故的两位老人。而我自行筹款5万,在账户钱到后,便转入我母亲户头内。三份转账记录都有,怎么算骗捐了?”
对方律师似早有准备,笑着说:“首先,我这有一份视频,你们可以看看。”
视频便是前几个月,孩子的父亲赵明德的采访视频。一个记者拿着话筒对着他问:“听说当时林娴帮你募捐的事情,是否属实?”
赵明德皱眉说:“算什么募捐,靠着我孩子的事件吸引的注意力,说好给我10万。募捐了15万,结果只给了我7万,后续治疗的时候,我又去和亲戚接了6万,才凑够的。”
接着画面一转,就变成了采访老人的子女。
记者问他们:“听说你父母当时受伤,林娴帮你们募捐了3万元?”
那女儿嗤笑一声:“三万够干嘛的?后面我和我哥凑了凑,才勉强凑够了费用。听说还有5万,都被她贪了。说是给她那个妈妈治病的,她妈可精神着呢!看着根本就不像有病的样子,我怀疑就是借着保险,来医院住院体检的。”
律师按下暂停键,看向林娴,自信一笑:“通过此视频,我们可以看出,赵明德先生没有取得说好的筹款数额。其次,老人的子女是有足够的能力来负责医疗费的,根本无需通过凑款平台。我们也请来了两位当事人,希望能让他们出庭作证。”
法官同意了,那老人的子女便上了法庭,他们说的话和视频里差不多。主要表示,林娴筹款这事并没有和他们说过,所以他们也不清楚。但老人王罗华夫妇当时的医疗费远远超出3万,老人拿的那三万后面一下子就用光了,他们自己出钱治的。
当问及他们的财产时,也老实回答了。兄妹两人名下确实都各有一套房产,网上说的老人明下的两套房,其实就是这对兄妹的。两人工作也还算不错,不说富裕,小康是有的。
老人当时烧伤虽然严重,但全程治疗只需在8万以内,完全在兄妹的承担范围里。
不说其他,这三万的筹款便有些说不清了。有钱治病,还凑款,这就是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