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夙没表现出嫌弃,坐在桌子旁边翘着二郎腿,挑了挑眉说道:“我吃过饭了,可以喝点小酒,你也一起吧,你真是个好人啊。”
青年低头喃喃了一句:“只对你好……”
林夙没听见,看着青年把黄澄澄的啤酒倒进透明的塑料杯中,突然用手肘垫着木桌,掌心托着下巴,握着塑料杯中的啤酒望着青年:“你喜欢我对吗?”
青年像是被戳破了心事,红着耳朵低下头手指揉着塑料杯。
“如果我说……”林夙的声音突然沉下来,在青年忐忑不安的抬起头后,他又发出一声轻笑放柔了声音,恶劣至极地说道:“我想你像条狗一样跪着舔我的鞋尖,你会乐意吗?你那么喜欢我,一定会乐意当我的狗,对不对?”
青年的心脏砰砰地跳,就着道德而言他是不乐意的,但是面前是他喜欢的人,是他魂牵梦萦视作神明的暗恋对象。
他记得当初林夙买完烟后,站在店门口抽烟。烟雾模糊了林夙的侧脸,黑夜又赋予了这个男人神秘,让林夙看起来如梦似幻。
神秘和恶劣至极的本性揉捏混杂,像是甜蜜又禁忌的毒药。
“毒药”让他忍不住臣服,俯下身身来称面前傲慢的男人为主人。
“你不愿意吗?不愿意当我的狗吗?”林夙眯着眼睛将恶劣本性尽数展现,他早就看出来这人多少跟变态沾点边。
“不!不!我愿意!”青年异常激动,他慌忙地俯下身。
发觉青年真的去舔自己的鞋尖,林夙皱起眉,胃里一阵翻涌的恶心感——这鞋是不能要了。
趁着青年低头舔自己的鞋尖,他把安眠药的瓶子翻出来,把磨成的粉末倒进青年的啤酒里。
等青年潮红着脸爬起来后,林夙闻到了空中极淡的奇妙味道。
林夙:“……”
妈的,这人真的是个变态。
青年一口气将杯中的酒饮下,开始发现情况变得不对,他手脚软无力,眼前逐渐模糊,困意包裹了大脑,想强制让他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