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宣懿可以的,把一段从开裆裤到中年的感情,设定的既狗血又动人,想吐槽都插不上嘴。
“他不爱我,他们都不爱我,我一直都知道。”
稍不留神,楚雨眠已经喝第四灌了,头枕着沙发,问时樱:
“沈暮秋喜欢你,你喜不喜欢他?”
时樱吓了一跳,用避瘟疫的表情说:
“怎么可能?我又不瞎!”
意识到这话讽刺了楚雨眠,她又连忙改口:
“我是说他那个人挺烦的,我一点都不喜欢,下辈子也不可能喜欢。”
“可是我喜欢。”
楚雨眠终于坦然一次,吓的时樱猛的站起来,刚张口要说话,又被楚雨眠打断:
“以前喜欢,很喜欢的程度。“
时樱那颗心又落了回去,咕咕嚷嚷地说:
“他不好,不值得你的喜欢。“
楚雨眠没反驳,慢悠悠地说:
“沈暮秋以前不是这样的,在时栀死之前都不是这样,他很阳光帅气,笑起来让人不自觉地想跟着笑,我是从他身上领会如沐春风这个成语的。“
“高一的时候他就很受欢迎,会弹琴会跳街舞,那年元旦晚会他上台跳舞,我们好多女生在下面尖叫,那时候我感觉全世界的发电厂都在为他发电发光,全世界都宠爱他。”
“那晚给他钢琴伴奏的人是时栀,我在观众席看他,他在舞台上为时栀翩翩起舞,生活就是这么艺术,艺术是不讲逻辑和道理的,讲逻辑和道理的人是弱势的。”